据江西省人保厅消息,江西省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已经出台。方案规定,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城镇企业和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上调,上调标准为月人均增加150元。
方案规定,江西省按月人均150元的标准调整,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元,略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和江西省去年调整水平,是历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增量最大的一次。
此外,江西省这次养老金调整方案还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将参照此次城镇企业调整水平做相应上调。同时,对于参保的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5周岁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以及按规定改办参保的已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和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也将纳入上调范围。
据了解,江西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继续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其中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对800元以下的增幅较大(达到90元),偏低群体的受益面大,体现了向基本养老金偏低群体的倾斜;按缴费年限调整,将原来的按缴费年限五年一档调整为按缴费年限每年增加2.5元。而特殊调整部分,分别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进行倾斜。 |